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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法律爭議並不一定要直接進入訴訟程序,視案件性質及雙方意願,可以先透過協商、調解或和解尋求解決方案
進行法律諮詢前,建議先將案件發生經過依照時間順序簡單整理,並準備與案件有關的重要資料,這樣能讓律師更有效率地了解事情全貌。
是否一定需要委任律師,必須依案件類型、審級及實際程序判斷,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強制要求由律師代理。
收到法院、地檢署或其他司法機關寄發的傳票時,首先不要忽略,也不建議因為緊張而自行判斷是否可以不到場。
當您遇到法律爭議、收到法院或檢警機關通知、準備簽訂重要契約,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權利義務時,都可以考慮先向律師諮詢